3.研究提出了新形势下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根据新税制出台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下发文件,对利用煤矸石、石煤、粉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给予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有力地促进了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
4.节能能力有所增强,示范项目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八五”期间,积极推进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全国节能技术改造投入276.4亿元,形成年节能460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比“七五”时期分别增长109.9%和48.9%。其中,节能技术改造示范专项总规模55.5亿元,形成年节约923万吨标准煤的能力。重点安排了58项节能、节材、综合利用新技术,如每小时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干法熄焦,冷挤压、碾扩新工艺,早强型粉煤灰水泥,利用废塑料提取汽、柴油技术等,填补了国内空白,对行业和地区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到1995年底,已发布16批节能机电产品目录和15批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公布了500项优秀节能产品和500项优秀节能科技成果。
5.煤矿风机水泵节能改造以效益还贷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八五”期间,在煤炭系统开展了风机水泵节能改造以效益还贷的试点工作。更新改造设备2020台,总容量85万千瓦,系统运行效率平均提高13.5个百分点,年节电5.58亿千瓦时,投资回收期1.8年,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根据试点情况,适应新的财税体制,研究制定了节能改造风机水泵加速折旧的办法,折旧年限由过去10-14年调整为3-5年,为在全国推广风机水泵节能改造创造了条件。
6.粉煤灰扩大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八五”后三年,把推动粉煤灰扩大利用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95年全国公用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量由1992年的2547万吨增加到5188万吨,增长1.04倍。特别是筑路、建筑工程等大用量利用粉煤灰步伐加快,利用量由1992年的1271万吨增加到3288万吨,增长1.59倍。
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建设初具规模
“八五”期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100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到1995年底止,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拥有量达400万平方米,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万千瓦,太阳能光电池达8000千瓦,大中型沼气工程年产气量约2亿立方米,地热发电和养殖也取得很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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