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试点阶段目标要求(试行)》的通知

  (4)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实现母公司、母子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5)企业可根据经营战略需要在不同层次上形成投资决策中心、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
  17、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技术进步。
  (1)企业根据改组改制和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九五”技术进步目标和技术改造规划。
  (2)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
  (3)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不断用先进技术对现有企业技术、装备、工艺材料等进行系列开发和改造,初步实现“挖潜、改造、积累,再挖潜、再改造、再积累”的良性循环。
  18、实行科学管理。
  (1)全面实施《“九五”企业管理纲要(试行)》。
  (2)学习邯钢经验,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实行模拟市场价格、目标成本分解、严格考核奖惩等财务管理手段。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包括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在内的标准化体系;严格定额管理,加强营销、计划、设备、物资等专业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3)全面施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来自所有者的财务监督,董事会制定财务预、决算,股东会批准财务预、决算,监事会负责公司的财务检查。公司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后,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4)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逐步建立企业人才培训、开发机制。
  19、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1)取消企业管理人员的干部身份,打破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身份界限。
  (2)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合同的严肃性。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劳动就业供求变化,由企业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实现个人收入货币化。
  (4)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决定,包括年薪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奖励;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会或国有资产产权代表机构决定。
  五、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