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对象
1、企业现职厂(公司)级领导人员;
2、经所在单位推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或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的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要突出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培养综合管理能力的要求,遵循“宽、新、实”的原则,具有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培训课程设12门(及1个专题讲座),授课总时数为336学时。
3、各门课程的授课时数,均指课堂教学的实际时数,不包括集中或分段脱产学习前的自学时数。
4、在执行本教学方案时,各地区、各行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增设或调整若干课程和专题讲座。
四、学制和培训方式
1、学制为三个月;
2、工商管理培训须在经过认定的院校(中心)进行;
3、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一次集中脱产学习,也可以分段脱产进行。
五、教学大纲和教材
1、培训课程的教学参照国家经贸委培训司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
2、培训教材选用国家经贸委培训司组织编写和推荐的教材。
六、教学方法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和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注重实际应用,重视培养学员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考核办法
1、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分三种:考试、考查、论文或专题报告评定。
2、“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程教学采取开设专题讲座和自学、交流等方式进行,学员应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作为评定该课程成绩的依据。
3、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优、良、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和学习心得的成绩评分,采用两级记分:合格、不合格。
4、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结业前都必须运用所学到的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和知识,联系本人的工作实际,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一篇论文或专题报告作为对学员学习的综合考核。
5、考核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应予补考。
八、结业与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