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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组织管理与分工
  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要做好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
  1、国家经贸委负责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的制定,宏观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和年度检查;制定院校审定办法、教学方案、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培训师资及审定培训院校的工作;重点抓好国务院联系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部署和具体组织实施。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培训主管单位,负责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并组织管理实施工作;负责审定院校,选培师资,组织编选有关教材,建立人才库,确保所属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及其后备人员在“九五”期间普遍参加一次培训。
  3、各地区、各部门主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配合经贸委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负责安排学员的调训计划,按年度调训学员,落实到人;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考核。
  五、措施
  1、建立工商管理培训院校审定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培训主管单位应依照院校审定办法(见附件二)审定承担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任务的院校并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2、建立工商管理培训调训制度。各地区经贸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年度调训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及后备人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督促、检查,保证调训任务的完成。各部门也要会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制订调训计划,形成制度,保证培训任务完成。
  3、建立工商管理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工商管理培训实行严格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不论采取何种培训方法,每门课程结束后,都应参照教学方案要求,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查。
  学员学完所有课程,考核合格由培训院校发给“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同时填写“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分送企业(存入本人档案)和企业上级人事干部部门和有关人才库。
  4、各地区、各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并不断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使用相结合的政策,应将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任用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5、经费保障。为保证工商管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所需培训经费,由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预算,报请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解决,专款专用。提倡各地区、各部门多渠道筹措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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