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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九五”全国联运发展纲要》的通知

  ——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组建若干个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联运企业集团,提高联运服务的整体水平。
  ——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或工业走廊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货物配载中心。围绕新兴的商品集散(批发)中心,开辟以公路长途零担班车为主体的联运线路。
  ——旅客联运方面,大力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客票联、代售业务,增设客票联、代售网点。到2000年基本做到在大中城市旅客可在一个售票点买到各种运输方式的联票;在远离港口、车站、机场的城镇可在当地客票代售点买到所需运输方式的客票。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
  (一)大宗货物联运
  7、巩固提高现有通道的联运量,鼓励开辟新联运线路。特别注重在新建的煤炭、矿石、粮食、化肥、木材等运输走廊上发展干线联运,加强中转枢纽港(站)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8、进一步解决干线联运中存在的路、港、船衔接不够紧密、费用清算困难等问题,加强中转换装港(站)的运输协作。大宗货物干线联运要创造条件实行代理制。
  9、抓紧修订、完善《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管理制度。
  (二)集装箱联运
  10、大力发展集装箱联运,加快实现适箱货物运输的集装箱化。要把口岸综合服务功能向内陆延伸,减少港口、车站集装箱拆装箱的比例,加快箱流速度,开展“门到门”服务,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
  11、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筹集资金,加快集装箱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集装箱中转站,配套使用优质高效的集装箱运输工具和装卸设备,建立计算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国际集装箱内陆集疏运体系。
  12、在集装箱中转场站的建设经营中,提倡共同投资、联合建设,合作经营、规模发展。各地区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共建一个或几个适度规模的集装箱中转场站,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该地区的物流中心。
  13、提倡大型运输企业和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集装箱运量大的内陆地区设立还箱(堆箱)点,避免长距离调运空箱,减轻用户负担,降低运输成本,充分发挥内陆中转站点的作用。
  (三)旅客联运
  14、推行客票销售代理制。根据旅客运输需要增设售票网点,鼓励合作建立客票销售中心,开展火车、汽车、轮船、飞机客票的联、代售业务。应在远离港口、车站、机场的交通不便地区设立客票代售点,逐步形成区域性乃至全国的旅客联运售票(电脑)网络,为人民群众旅行购票提供方便。各运输部门以及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大力支持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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