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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确认第二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
确认第二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经贸技(1994)623号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经贸委)、税务局、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制定《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国经贸〔1993〕261号),经审定,确认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等60个单位作为第二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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