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公司,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的通知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分派的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股票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四)公司出售或收回其他股权投资,如收回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收回为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如为增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作为增加资本公积处理;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在原评估减值计入损益的范围内抵销,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未抵销的增值,增加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如为减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其减值继续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411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支付的税金和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公司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3.应计利息
(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本金
2.应计利息
三、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应计利息的,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的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三)公司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公司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公司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明细科目。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按可转换为股份的债券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科目,按收到偿还的现金部分,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
四、公司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如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委托贷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公司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种类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价值。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二、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投资时,其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三、除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上述规定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公司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二、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账: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价记账。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三、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贷记“股本”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交付使用入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公司,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在用、未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15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公司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四、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恰当地选用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05 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用于建造或修理本公司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和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三、公司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公司存货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出售的,先结转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作其他业务收支处理。
四、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1506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在“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二、公司自营工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工程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原材料”科目;按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相应结转成本差异。
公司进行工程而使用本公司的商品,按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因工程使用本公司的商品而应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月份终了,还应结转成本差异。
生产车间或经营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三、公司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汇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因汇率变动而少付的人民币作相反会计分录。
购建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五、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所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六、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后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八、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完工的工程实际成本。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开办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办费”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在股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三、公司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计算应交纳的税费,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公司应按上述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入账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1702 开办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二、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开办费不大的,也可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开办费的摊余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二、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四、公司清查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损溢,应于办理年终决算前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处理,未能在年终决算前处理完毕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时,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21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11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开出的商业汇票,如为带息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付票据到期,如公司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三、公司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
2121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公司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应付账款,经与债权人协商采取债务重组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材料、商品抵偿债务,按材料、商品的公允价值和应交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二)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规定处理。同时,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三)以有价证抵偿债务,按有价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有价证券的账面价值,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四)以修改负债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负债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如果修改负债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大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五)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清偿债务,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行股票的面值与双方确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股数的乘积,贷记“股本”科目,按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131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二、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2141 代销商品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公司代销国外商品的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进项税额”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按接收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进项税额”科目。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差额,借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