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部关于印发《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的通知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