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结构比例
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的结构比例,可按企业性质划分或按经营性质划分(表2)。
按经营性质划分可分为货车大修、货车二级维护、客车大修、客车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并将各类企业预测结果折合成货车大修辆次来计算、分析。按企业性质划分可分为国有、集体和个体等。本规划仅按经营性质划分的结构比例进行预测。
表1 总量供给与总量需求(略)
表2 按经营性质划分的结构比例(略)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和竞争的特点,供给应略大于需求,2005年时我们按1.2∶1计算。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可参照这个比例。汽车维修市场属于服务市场,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形成大的企业集团。因此,形成市场垄断的状况不大容易出现。
2.服务性指标
(1)维修点数/千辆车
根据抽样调查,沈阳、山东、大连、四川、北京、湖南、上海、浙江、新疆、山西、天津、广东、青海、甘肃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2年这个指标的平均值为4.18(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4)。2000年每千辆汽车应配备的维修点数为3.5(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2);2005年每千辆汽车应配备的维修点数为3.0(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0)。
汽车维修网点在各城市的规划布局,应本着“分布均衡、方位合理、方便用户、适当集中”的原则,同时必须考虑到汽车保有量、维修需求量、城市交通总体规划、机动车出行OD预测、交通条件、环境条件等。新建一、二类企业不宜设置在市中心、繁华街区,以设置在市区周围的公路干线附近为宜。专项修理则应方便用户,按照车辆的分布密度适当集中。城市各区的维修网点数量、类型,亦应考虑到各区的汽车保有量、车型结构、维修需求量等因素。
(2)在厂(场)车日(见表3)
表3 在厂(场)车日(略)
3.维修质量指标
(1)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
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2000年时应不大于5%,2005年时应不大于4%。
(2)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
汽车大修、二级维护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2000年应不低于85%,2005年应不低于90%。
4.效益指标(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1)产值利润率(每百元产值实现的利润,元)及收入利税率(每百元收入实现的利税,元)2000年和2005年产值利润率全国平均应达到10元;收入利税率应达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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