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交通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含义的函
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中“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含义的函
(1996年8月30日 交通部交函体法
〔1996〕350号文发)
江西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要求解释“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含义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
三十二条
中的“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是指在公路的原设计图纸(或路况记录)没有交叉道口的地方增设供车辆出入公路的道口。你省所称的“搭接”即为T型交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