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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关于设立重点经商处(室)的通知》的通知

  (四)根据工作实践探索我援外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方向;
  (五)制定对驻在国援外项目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实施。
  五、重点合作处的职责任务
  (一)积极指导和帮助中国公司在驻在国开展承包劳务和经济合作业务,及时提出市场开拓的建议,谈判排除市场准入障碍;  
  (二)加强对驻在国中国公司的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三)加强和驻在国有关部门的协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护我外派人员的合法利益;
  (四)注意驻在国市场的变化和动向,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向国内反馈我国公司在外开展合作业务遇到的困难和重大事件;
  (五)加强与驻在国有关单位的联系,就如何开发驻在国市场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驻在国外经业务的发展。
  六、重点科技进出口处的职责任务
  (一)宣传我国政府技术进出口和出口管制方面的政策、法规,解答国外客商有关技术进出口和出口管制方面的问题;
  (二)了解并反映驻在国技术进出口方面和出口管制的政策、法规和基本情况,探讨与驻在国进行技术进出口交易和出口管制交流的领域、方式和可行性;
  (三)加强同驻在国技术进出口促进机构、全国性商会、企业家联合会等机构的联合和沟通,注意搜集驻在国科技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信息,及时报回国内以供参考;
  (四)同驻在国交涉、处理我技术转让、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纠纷,管理和监督我国企业在驻在国开展技术进出口业务;
  (五)制定对驻在国进行技术进出口的中、长期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证计划的实施。
  七、重点中资企业管理处的职责任务:
  (一)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我在驻在国的投资导向并提出相关意见;
  (二)加强与国内主管部门和中国企业的经营派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
  (三)每年向国内提交中资企业的经营报告,重大事项或突出事件随时通报;
  (四)对未经国内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国外组建的公司及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及时向部里通报。
  八、重点机电的职责任务:
  (一)宣传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方面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情况,解答外商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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