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为了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国家检验检疫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党组认真学习,结合本局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公正廉洁,依法施检,严格把关,热情服务,推动检验检疫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原则。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五条 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