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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要深化内部改革,按工程公司的功能设置企业营销、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和项目管理等组织机构,建立国际型工程公司应具备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要坚持以项目管理为中心,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使项目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后项目经理、采购经理、质量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改革和完善设计程序、方法和制度
  在工程设计中,要尽快调整专业设置,改革设计程序和设计方法,把采购工作纳入设计程序,使设计、采购、施工、开车(试运行)各环节科学合理地衔接起来,并逐步向国际通行的设计程序、设计方法转变。
  (四)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技术水平
  要加强与科研、制造、建设、生产单位的协作,尽快将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开发出更多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要发展和完善自己的拳头产品,形成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并逐步达到具有运用国内外专利技术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
  (五)增加投入,实现设计和管理现代化
  要改善和充实支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技术装备,建立覆盖工程公司全部设计技术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引进或开发相应的应用软件,形成多功能的综合数据库。在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过程中实现计算机一体化,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实施有效控制。
  (六)加强标准和规范建设
  建立企业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收集、整理并配备齐全国际、国内工程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
  (七)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建立符合ISO-9000族国际标准的质量体系,编制符合ISO-9000族标准的企业质量手册,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八)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技术和管理骨干队伍
  各单位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培养国际型工程公司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包括技术型、管理型的高级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和具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等。要重视提高全员的业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培养职工的群体意识、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
  五、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有关政策
  (一)对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设计单位,赋予综合类工程设计资质,鼓励拓宽业务领域。
  (二)各主管部门要选择一些建设项目,由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设计单位,按EPC总承包的模式实施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业务应首先在国际型工程公司范围内进行选择。
  (三)各地要对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设计单位在当地承担业务给予优先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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