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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
 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19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贯彻落实。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问题的批复》精神,加快我国勘察设计单位深化体制改革的步伐,推进一批有条件的大型工程设计单位,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创建成为具有设计、采购、建设(简称EPC)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队伍的实力和水平,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国际型工程公司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条件
  国际型工程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以工程技术为基础,以工程建设为主业,具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能力,通过组织项目的实施,创造价值并获取合理利润,一般具有经营方式国际化、业务范围多元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项目管理科学化等主要特征。其基本条件是:
  (一)具备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服务(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全功能。
  (二)具有与工程公司功能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在专业设置、设计程序、设计方法、项目管理、表达方式上符合国际惯例。公司管理以工程项目为中心,以专业部室为基础,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通过矩阵式管理,有效实施建设工程进度、费用、质量控制。以质量、水平、信誉、服务赢得用户满意,保证项目成功和企业盈利。
  (三)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获得专利技术并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
  (四)拥有一支数量相当、层次合理、各专业配套的技术人员和复合型管理人员构成的高素质队伍。按核心层、骨干层、工作层配备员工。核心层由具有领导才能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骨干层由管理专家、营销专家、技术专家、安全专家、合同专家、法律专家组成;工作层由工作效率高、业务素质好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层次主要人员除精通业务以外,还应具备外语和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五)拥有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信息档案系统和现代化的通讯办公设施。具有完备的工程数据库、标准库及软件系统。实现营销、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科学管理和程序化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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