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及其营业部
做好信息系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9年5月4日 证监信息字〔1999〕7号)
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
中国证监会《
关于检查〈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通知》(证监信息字〔1999〕3号)已经下发,现将执行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目的在于增强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防范和化解系统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水平。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将落实《规范》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
二、《规范》落实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要签署《〈规范〉》落实和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承诺书》(附后),保证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信息系统以《规范》要求。该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报备中国证监会后存档,负责监督执行,作为今后年检的重要参考。
三、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要按照《证券经营机构总部及营业部〈规范〉落实情况自查项目》的要求,于1999年5月20日前完成对总部及所属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并对所列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实施计划时间表。
四、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要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各地监管机构对《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报告;现场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需在现场检查表上签字。
五、各证监经营机构、基金公司要设立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总指挥,负责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总体协调和处理计算机2000年问题突发事件的现场决策;研究制定全面、科学、实艇的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计划。中国证券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已进入系统复查、更新和应急计划研究制定阶段,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要加强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组织协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1999年7月至9月底完成应急计划的制定和演习,10月至12月完成应急计划的拾遗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