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关于澳门邮票过渡性安排的意见
(1998年7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
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确保政权交接时澳门邮政服务的正常运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意见如下:
一、澳葡政府发行和使用的反映葡萄牙管治的邮票、邮戳及其他邮品自1999年12月20日起停止使用;
二、澳葡政府应适时发行过渡性邮票,其图案须经中葡双方共同审定。过渡性邮票在1999年12月20日以后可继续使用。1999年12月20日起使用新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邮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