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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灾区重建期间社会治安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灾区重建期间社会治安工作的通知
 (1998年9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经过百万军民的全力拼搏,历时两个多月的抗洪抢险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灾区工作的重心已经由抗洪抢险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转移,这已成为灾区工作的头等大事。9月4日,江泽民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抗洪救灾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发扬抗洪精神,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在灾区重建期间,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对保证灾区的安定团结,稳定受灾群众,促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江泽民总书记再三强调:“各地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要深入灾区,全力整治社会治安,切实做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工作,特别要抓好灾情严重和灾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的社会治安,对那些趁灾打劫的抢劫盗窃,偷盗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备,造谣惑众、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犯罪分子,尤其是对那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团体,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切实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为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努力把握治安工作的主动权。 当前灾区社会治安形势基本平稳,群众情绪比较稳定。但是,必须看到,随着洪水对人们生命财产现实威胁的过去,各种社会问题可以会逐步凸现出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危及社会治安的苗头和动向:一些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洪涝灾害对我进行攻击、诬蔑,煽动不满情绪;有些别有用心之徒造谣惑众,扰乱人心;有的趁灾打劫,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和因受灾暂时失控的物资;有的制售假劣救灾物资,妄图借机发国难财;有的借“救灾捐助”之名,行诈骗之实;一些城市已发现灾民流入的情况;由于企业急于恢复生产,大量搭建灾民临时住房,火灾隐患随之增多。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因田地(林地)权属、宅基地、灾害补偿等问题引发的不安定问题可能会反映出来。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灾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抗洪救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继续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把维护灾区治安工作置于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针对形势的变化,提早预测灾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社会,掌握社会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灾区和全国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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