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中国公众多媒体业务收费
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8年2月17日)
为了适应中国公众多媒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将中国公众多媒体业务收费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户费
1.非注册用户免收开户费
2.注册用户一次性收取50元
3.INTERNET有权用户一次性收取100元
(上述1项收费标准仅适用于电话拨号入网用户;2、3项收费标准适用于电话拨号和专线入网用户;2、3项收费不能重复收取)。
二、网络使用费
(一)电话拨号方式入网
1.非注册用户
使用费按每分钟计收,每分钟收取0.07元,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
2.注册用户
基本使用费:10元限使用3小时,超过部分每分钟0.03元,不满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使用费累计达到100元,超过部分免收费用。
3.INTERNET有权用户进入INTERNET网,每分钟收取0.30元。
(二)分组交换方式入网
每月收取200元,不限使用量。
(三)数字专线方式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