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水资文〔1999〕245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资源紧缺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切重大国策。组织、指导、监督全社会的节约用水工作是国家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务求实效,努力开创节水工作的新局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水资源紧缺的情况极为严重。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开源与节流并举,减少浪费、防治污染和加强管理。要把节水作为一项长期的硬性措施,落实到各行各业、家家户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这项系统工程。中央多次强调,对这三项工作(人口、资源、环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这三项工作搞得如何,成效怎样,要拿一把手是问,任期内要逐年考核,离任时要作出交代,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当前,首先要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责,提出节水的目标、要求、措施,实行节水目标责任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已在水利部成立,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的节约用水工作。各地要抓紧落实国务院规定,尽快明确负责全面节水的管理机构,报全国节水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备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节水,积极开展“节水型”创建活动
要在农业、工业、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全面节水。
农业节水是节水的重点,各地要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类农作物制订灌溉定额,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制度和技术,一定要尽快消灭大水漫灌等粗放、落后的灌溉方式。农业灌溉用水要逐步完善计量措施,安装计量设备。灌区要大力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和灌溉方式的调整,对于新建和配套改造的灌溉项目一律按节水灌溉要求设计、实施。各地要高标准完成农业节水增产示范县的建设任务,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工业节水的重点是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节水水平。各级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耗水大的行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拟定行业用水定额、节水标准,对企业节水实行目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对现有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对新工业项目要求采用节水技术,逐步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促进废、污水的处理、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