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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失效]


          《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附表填报与销售(营业)收入相配比的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帐户的明细科目和成本计算单或汇总成本计算分析填列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第15行。企业必须严格区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得混淆或重复计算申报。其中,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业务、金融保险业务和中介服务等业务的成本必须附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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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项  目  │应付工资薪│ 职工 │职工工会│职工教育经费┃
┃  │        │ 金总额 │ 福利费 │ 经费 │      ┃
┠──┼────────┼─────┼────┼────┼──────┨
┃1 │2       │3    │4   │5   │6     ┃
┠──┼────────┼─────┼────┼────┼──────┨
┃2 │生产成本    │     │    │ /  │  /   ┃
┠──┼────────┼─────┼────┼────┼──────┨
┃3 │制造费用    │     │    │ /  │  /   ┃
┠──┼────────┼─────┼────┼────┼──────┨
┃4 │销售(营业)费用│     │    │ /  │  /   ┃
┠──┼────────┼─────┼────┼────┼──────┨
┃5 │管理费用    │     │    │    │      ┃
┠──┼────────┼─────┼────┼────┼──────┨
┃6 │在建工程    │     │    │ /  │  /   ┃
┠──┼────────┼─────┼────┼────┼──────┨
┃7 │职工福利费   │     │    │ /  │  /   ┃
┠──┼────────┼─────┼────┼────┼──────┨
┃8 │职工工会经费  │     │    │ /  │  /   ┃
┠──┼────────┼─────┼────┼────┼──────┨
┃9 │合计      │     │ /  │ /  │  /   ┃
┠──┼────────┼─────┼────┼────┼──────┨
┃  │实际发放工资总额│     │    │    │      ┃
┃10│或实际提取的三项│     │    │    │      ┃
┃  │经费      │     │    │    │      ┃
┠──┼────────┼─────┼────┼────┼──────┨
┃11│准予税前扣除金额│     │    │    │      ┃
┠──┴────────┴─────┴────┴────┴──────┨
┃注:                                ┃
┃  纳税人本期职工人数:                      ┃
┃  工资薪金项目纳税调整额:                    ┃
┃  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纳税调整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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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应计工资总额及其分配、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分配。
  (二)本附表第3列第2-9行应根据“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及工资薪金费用分配汇总表等凭证分析填报。其中第3列的第9行填报“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合计,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包括提取的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
  (三)第3列第10行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企业应根据“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的合计填报。第4列的第10行“职工福利费”是指税前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不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本附表与主表的逻辑关系为:
  第3列的第4+5行=主表的第17行;
  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2、3、6行=主表的第18行的职工福利费;
  第5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0行=主表的第18行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第4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4%,第5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2%,第6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5%;
  第4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4%,第5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2%,第6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5%;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1行=主表的第44行(如果余额为正数);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11行)+(第5列的第10行-第5列的第11行)+(第6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1行)=主表第45行(如果结果为正数);
  “工效挂钩企业”第10行第3、4、5、6列与第11行第3、4、5、6列分别相等;
  “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9行-第3列的第10行=主表第44行“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如为负数,则在主表第61行填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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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年│上年│本年增│本年减│本│资│计│计│计入│计│允许┃
┃行│  │底资│资产│加资产│少的资│年│产│入│入│管理│入│税前┃
┃ │资产│产原│折旧│   │产  │资│重│制│营│费用│在│扣除┃
┃ │  │价或│或摊│   │   │产│估│造│业│的折│建│的折┃
┃ │  │摊余│销额├─┬─┼─┬─┤折│多│费│费│旧或│工│旧或┃
┃次│类别│价值│  │原│折│原│折│旧│计│用│用│摊销│程│摊销┃
┃ │  │  │  │价│旧│价│旧│或│提│的│的│  │的│  ┃
┃ │  │  │  │ │或│ │或│摊│的│折│折│  │折│  ┃
┃ │  │  │  │ │摊│ │摊│销│折│旧│旧│  │旧│  ┃
┃ │  │  │  │ │销│ │销│ │旧│或│ │  │或│  ┃
┃ │  │  │  │ │ │ │ │ │或│摊│ │  │摊│  ┃
┃ │  │  │  │ │ │ │ │ │多│销│ │  │销│  ┃
┃ │  │  │  │ │ │ │ │ │返│ │ │  │ │  ┃
┃ │  │  │  │ │ │ │ │ │销│ │ │  │ │  ┃
┃ │  │  │  │ │ │ │ │ │额│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13 │14│ 15 ┃
┠─┼──┼──┼──┼─┼─┼─┼─┼─┼─┼─┼─┼──┼─┼──┨
┃2 │一、│  │  │ │ │ │ │ │ │ │ │  │ │  ┃
┃ │短期│  │  │ │ │ │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  │  │ │ │ │ │ │ │ │ │  │ │  ┃
┃ │无形│  │  │ │ │ │ │ │ │ │ │  │ │  ┃
┃ │资产│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三、│  │  │ │ │ │ │ │ │ │ │  │ │  ┃
┃ │递延│  │  │ │ │ │ │ │ │ │ │  │ │  ┃
┃ │资产│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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