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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干部的职责和任务
  农村基层干部要把团结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根本任务,主要职责是:
  1、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本地的优势确定经济发展思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推广农业科技,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在积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2、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搞好计划生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坚持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乡村集体企业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善于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农村安定团结。乡镇领导干部每年下村工作的时间不应少于50%,切实帮助村干部解决问题,开展工作,不要增加群众负担。
  4、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农民的合理负担要坚持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集体兴办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承受能力;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及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要根据农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等,合理确定村里享受补贴的干部人数和标准。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可以交叉兼职,村组干部也可交叉兼职。
  三、注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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