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1999〕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修编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辽政〔1997〕179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抚顺市是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是以石化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工业城市。抚顺市的发展,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努力把抚顺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结构合理、技术水平先进、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工业城市。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鉴于抚顺市煤炭资源日趋枯竭,煤炭产业调整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抚顺市人民政府要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研究抚顺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措施,大力发展煤炭开采的替代产业,逐步实现产业发展的战略转移。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四、同意《总体规划》中确定的88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适当调整城市布局,逐步由浑河南岸向北岸推进,形成以浑河为轴线,新市区为中心,河南、河北、西部、东部、南部五片组成的带状、组团式用地布局结构。
  五、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到2000年,实际居住人口控在14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25平方公里以内,不得突破。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55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47平方公里以内,不得突破。要按照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对规划确定的包括耕地、林地、城市防护隔离带、城市生态绿地等非建设有地实行严格的控制和保护,禁止侵占。对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预留用地也要严格控制。
  六、深化和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逐步形成职能互补、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并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规划和镇(乡)域规划。要统筹考虑整个市域内的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城镇的职能,推动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七、协调好煤矿生产和城下采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要按照重点保城、限界开采的方针,统筹考虑城下采煤与地面搬迁的关系,要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内的土地,进行土地置换。要严格控制在下沉活动区内进行各种建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