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酒精度、原麦汁浓度、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全汁葡萄酒可免除)、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华联络商或办事处)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或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名。
(5)配制酒: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酒精度、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华联络商或办事处)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或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名。
附件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场
进口酒类食品标签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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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 │受检单位数│受检产品数│产品合格数│产品合格率(%)│受检城市名│
├──────┼─────┼─────┼─────┼───────┼─────┤
│批发单位 │ │ │ │ │ │
├──────┼─────┼─────┼─────┼───────┤ │
│零售商场 │ │ │ │ │ │
├──────┼─────┼─────┼─────┼───────┤ │
│一般食品店 │ │ │ │ │ │
│个体(摊)位店│ │ │ │ │ │
├──────┼─────┼─────┼─────┼───────┤ │
│旅游饭店 │ │ │ │ │ │
├──────┼─────┼─────┼─────┼───────┤ │
│进境旅客携带│ │ │ │ │ │
│进口酒收购站│ │ │ │ │ │
├──────┼─────┼─────┼─────┼───────┤ │
│ 合 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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