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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失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二)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500000~1/1000000,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区和风景名胜区。
  2.城市现状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
  3.城市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
  4.其他必要的分极图纸。
  第七条 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一)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城镇发展;
  (1)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2)预测城市化水平;
  (3)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划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城镇;
  (4)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
  (5)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
  (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的规定。
  8.3~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建设等。
  9.实施规划的措施。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I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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