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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十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方案设计竞选的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三十、涉外工程的方案设计竞选办法另行制订(在制订前各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十一、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三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附:
          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的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度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方案设计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要求写明方案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认名单);
  (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投资估算。
  2.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可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 总平面



  2.0.1 在方案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方案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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