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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四)发展建筑配件和制品生产,提高生产社会化、商品化水平
  12.要研究开发一批量大面广、能显著改善住宅使用功能的产品,如新型门窗、装修制品、厨房、卫生间成套设备、盒子卫生间、五金配件与电气等,迅速形成产品,解决好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和应用技术问题并组织成套供应,加速住宅产业化进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面向小城镇住房建设的通用构配件和制品的生产和建立相应服务体系。
  13.改进建筑通用构配件和制品工厂生产工艺和装备,切实提高混凝土构配件、门窗制品、装修制品、建筑五金等的产品质量。要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企业声誉高的骨干企业,重点加以扶植,进行技术改造,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形成适度的规模生产能力。
  14.加强建筑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完善用于指导建筑制品系列化、通用化的建筑模数协调、公差与配合、优选参数系列等重要的基础标准;加强相关行业协调,加速编制建筑产品行业标准;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均应满足建筑最终产品的各项要求。
  15.建立健全建筑产品,特别是住宅建筑产品的质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制度。根据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建筑产品认定,推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测中心,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尽快建立构配件、制品和设备在建筑最终产品中的含量指标。设计部门要优先采用经统一认定和推荐的建筑产品。
  (五)调整产业组织结构,适应工业化生产要求
  16.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建筑企业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逐步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相结合并适应工业化生产的建筑企业群体。
  17.大型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个业结构,发展成为包括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房地产经营、总承包、施工承包、物资采购、机械制造维修、运输等业务的综合性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在成片住宅建设中,实行各种形式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强化科研、设计、施工之间的双向信息反馈,积极采用工业化施工手段和新型建筑体系,发挥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总体技术优势。
  18.积极促进建筑业专业性企业的发展。专业性企业一般是指完成岩土(土石方、地基基础或地下)工程、抹灰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机电设备、管道、金属结构及其他各类安装工程等专业性工程的企业。专业性企业应是面向社会、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要积极扶持一批骨干专业企业,使之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和专门的装备并具有在复杂条件下组织专业施工或生产的能力。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为行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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