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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通知

  联系事宜:
  一、外经贸部科技司
  联系人:钟路扬
  电话:(010)65197358
  传真:(010)65197926
  二、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联系人:黄伟
  电话:(010)68579857
  传真:(010)68579857
  附件:一、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的原则
     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技术建议表
     三、《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加技术建议表
     四、《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相关产品清单》申报表
     五、填写说明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一
           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的原则

  一、下列技术禁止出口:
  (一)出口后将危及我国国家安全的技术;
  (二)我国特有的、具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传统工艺和专有技术;
  (三)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出口的技术;
  (四)对外承担不出口义务的引进技术。
  二、下列技术限制出口:
  (一)在国际上具有首创或者领先水平的技术;
  (二)具有潜在军事用途或者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尚未形成工业化生产的实验室技术;
  (三)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和专有技术;
  (四)出口后将给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及对外贸易带来不利影响的技术;
  (五)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技术。

附件二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技术建议表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联系地址                   │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
│技术名称 │技术类别         │编号            │
├─────┴─────────────┴──────────────┤
│原控制要点                             │
│                                  │
│                                  │
├──┬─────┬───┬──────────┬──────────┤
│调整│控制等级 │不限制│禁止出口改限制出口 │ 修改控制要点内容  │
│  ├─────┼───┼──────────┼──────────┤
│建议│出口条件 │ △  │    ◇      │   ▲       │
├──┴─────┴───┴──────────┴──────────┤
│调整理由及具体修改内容                       │
│                                  │
│                                  │
├──────────────┬───────────────────┤
│禁止、限制出口的国别地区: │是否秘密技术:            │
├──────────────┼───────────────────┤
│各部门国际司或各地方外经贸委│各部门科技司或各地方科委审核意见   │
│(厅、局)审核意见     │                   │
│              │                   │
│              │                   │
│         签章    │             签章    │
│         日期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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