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总公司)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城市环保局,有关注册详细要求可参见准则。
注册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教育和工作经历、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
1、教育和工作经历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者,应具有至少4年的工作经历。
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应具有至少6年的工作经历。
2、环境保护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年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历,此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发生。该
经历应至少涉及下列方面之一:
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研、环境教育。
3、培训经历[注]
申请人应完成环注委认可的审核员课程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注:环注委认可的培训经历指参加过BARA高级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审核经历
对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没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
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实习审核员资格,同时具有至少4次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审
核经历,并且有至少20天的现场审核。
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审核员资格,同时担任审核组长领导审核组进行过至少5次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并且有至少15天的现场审核。
首批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环注委秘书处提出申请,并交纳申请费80元人民币;
2、环注委秘书处向申请人寄发申请表
3、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3张一寸照片寄回环注委秘书处;
4、环注委秘书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
(1)对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注册资格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2)对初审环境经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者,通知参加环注委秘书处指定的环境
知识培训,并交纳培训费;培训合格者通知注册资格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3)申请人条件不合格者,不受理注册。
5、申请审核员及主任审核员的人员,笔试合格后需参加环注委秘书处组织的面
试,同时交纳面试考核费;
6、考试合格者,经环注委批准后准予注册,并交纳注册费。
汇款地址:100029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0号信箱环注委秘书处
收款人:李喜俊 陈春瑜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惠新里分理处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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