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地址填写。
5.本样本对空格处需填内容进行了提示,其中:企业简况一栏中第一个空格已
将中外合资、合作、独资全部列上,制证时需要据实做出选择,按国家有关规定台商、港商等投资企业不宜用“中外”字样;第二、三个空格中提示的“某一方”系指合资、合作、独资的一方,如企业由多方组成,请逐一列上;财产概况一栏(或标的物概况)必须对被鉴定财产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第一个空格“鉴定范围”可明确指出财产包含哪些内容、由多少台设备组成;第二个空格的“某一方”系指企业中采购设备的一方;“现场检验鉴定情况”空格系对鉴定时财产实际状况的简要概括,对生产线或成套设备需说明主要生产产品及生产能力,具体可就数量、产地、新旧、外观、品质等情况,进行描述;“何种状况”空格系指鉴定当时财产的实际状况,如正在安装、试生产等。
6.鉴定目的一栏必须阐明鉴定何种价值、鉴定结果将用作为何种用途,具体应
视不同的鉴定陈述。
7.价值基准日是指确定财产价值标准的日期,可按申请人的要求日期或鉴定人
员视不同鉴定据实确定。
8.具体鉴定涉及的基本假设(或假设前提)和计价标准(或价值概念)应按评
估理论进行解释。
9.鉴定方法一栏必须对所选用的方法加以说明和解释。栏内小字是市场法、成
本法及涉及概念的参考解释。
10.鉴定过程一栏要求鉴定人员对从现场勘查、检验,掌握财产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始,到国内外市场同类设备的可比之销售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及与价值相关因素、费用之考虑等鉴定全过程进行简要概括的描述。
11.鉴定结果一栏中,价值数据一般要求精确到百位数,先小写后大写并注明币种。
12.备注是对报告书正文内容的补充和完善,不宜写入正文的内容而又必须说明的内容放入备注,有关内容提示如下:(1)鉴定结果包含的费用情况说明;(2)假设的前提即说明假设鉴定的原因以及作为鉴定前提的各项假设条件;(3)报告
书使用范围的限定;(4)未考虑哪些影响价值的因素;(5)本项鉴定必须说明的其它免责条款。
13.鉴定人一栏由参与合作并同意报告书内容的所有鉴定人员共同签字。
14.《鉴定明细表》中备注栏用于财产的新旧程度或其名称、数量、规格与合同(或发票、装箱单、申报单)不符等内容的注释。《鉴定明细表》中若产地均相同,可在报告书内列明而取消此栏目。
15.对大型成套机器设备的鉴定,若内容较多又必须对主要(关键)设备的价值鉴定过程等作详细说明,可增设“附件2:鉴定说明。”
16.报告的核签:由鉴定人签字,主任鉴定人审核签发。
附件三
价值鉴定证书和价值鉴定报告备注用证汇编
1.上述鉴定价值已包含如下费用:
(1)××方承担的生产线设计、设备选型购买及技术指导费用;
(2)××方承担的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费用;
(3)中间商营业税及合理公允的商业利润。
2.上述鉴定价值未包括如下费用:
(1)设备从××至××的运保费;
(2)为使设备投入使用××方人员所投入的安装、调试等费用。
(3)进口关税;
3.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对上述财产的品质进行逐项检验,本项鉴定以上述
财产能够按预期用途正常持续使用为假设条件,在此并不能免除供货方对上述财产之品质缺陷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
4.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申请人无法安排设备的投料试车检验,本局对该项目的
价值鉴定以设备能正常投入生产使用为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