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 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有新规定)关于对剪股颖粒线虫实施检疫措施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7〕17号)
各直属口岸局、植物检疫所、植物检疫实验所:
今年4月,深圳动植物检疫局从美国进口的画眉草种子(Eragrostis curvula)
中检出大量的剪股颖粒线虫(Anguina agrostis),经我国专家进行风险分析(PRA)后,认为此线虫主要危害牧草和草坪,造成寄主地上部分产量严重下降,是一种
十分危险的线虫。
由于此线虫在种子中呈虫瘿状态,对冷、热、化学物质等不良环境有极强的抵抗能力,热水和熏蒸处理难以有较好的处理效果,因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两批画眉草草种子作不准进境处理。
为了防止此线虫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剪股颖粒线虫及其寄主采取以下检疫措施:
1.禁止剪股颖粒线虫进入我国;
2.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加强对剪股颖粒线虫发生国家的寄主种子的检疫工作,
对发现此线虫的种子作不准进境处理;
3.进口检疫审批部门在对此线虫的寄主植物种子审批时,请将不得带有此线虫
列入进口检疫要求之中。
附件:剪股颖粒线虫技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七年
剪股颖粒线虫
一、学名
anguina agrostis (Steinbuch, 1799) Filip'ev 1936
=Afrina wvelli Van den Berg, 1985
=Anguillula agrostis (Steinbuch, 1799) Enrenberg, 1838
=Anguillula graminearum Diesing, 1851(部分)
=Anguillulina agrostis (Steinbuch, 1799) T. Goodey,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