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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8.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企业负有哪些责任? 
  企业要充分考虑国家利益和社会责任,对本企业的职工负责到底。企业拟定职工下岗方案,应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在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后组织实施。为保障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要安排夫妻双方同时下岗;不在同一企业的,如果一方已下岗,另一方企业不要安排其下岗。尽量避免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烈军属、残疾人下岗。
  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动员所有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同时,确保应承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到位。 
  企业在安排职工下岗,动员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及通过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组织再就业过程中,要向职工说明原因,讲清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决不能方式简单、态度粗暴。
  企业要利用现有的经营人才、资金、技术、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条件,积极组织下岗职工转岗就业。 
  9.下岗职工需要树立哪些观念?
  下岗职工要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观念,树立起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要树立自主就业观念,认识到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需要,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是一种正常现象,关键是下岗后及时调整心态,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不怨天尤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主动寻找就业机会。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作没有贵贱之分,不论从事什么职业都是光荣的。要看到择业的天地很宽,无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是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都可以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要树立市场竞争观念,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要积极参加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竞争上岗的新要求。
  10.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哪些优势?
  下岗职工大部分年龄较大,工龄较长,他们长期受党的教育,受大工业生产的锻炼,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有着坚定的信念。大多数下岗职工具有一定的工作技能、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集体观念、较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实践证明,他们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长锻炼出的一代,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 
  三、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形势紧迫,任务艰巨,涉及面大,政策性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因此,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多方协作,共同努力。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把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扬党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重任,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规划,深入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和带领群众战胜困难;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注意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服务,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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