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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99)

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9年3月1日 计价格〔1999〕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印发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现将核定后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附件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申请费       1000元
2  审核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审核人日数执行
3  审定与注册费    2000元       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
   (含证书费)                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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