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否重复计算企业集团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否重复计算企业集团的净利润。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内公司间下列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其影响是否消除:
  (一)集团内公司间的债权、债务;
  (二)集团内公司间的存货交易;
  (三)集团内公司间的固定资产交易;
  (四)集团内公司间的收入、支出;
  (五)集团内公司间的其他重大交易。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以前年度集团内公司间交易对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影响。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恰当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否重复分配利润。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及结果进行审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价差、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的形成原因、摊销情况及其披露进行审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会计年度中新增加的子公司及其会计报表合并方法进行审计,以确定新增加子公司的利润表是否从股权取得之日后合并。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会计年度中因股权变动,被投资企业不再成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及其他合并资料的审计过程与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 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

  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范围段明确指出所审计会计报表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