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营业外支出:指经营业务以外的,按规定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各项费用。
8.本期其他业务利润:指在上述项目中未反映的,从联营公司、合作公司及其他方面取得的利润、股息、分红等形式的各种收益。
9.自行依法调整金额:指由企业按税法及有关规定填写在本申报所属期内发生的各项收支应税数字。
10.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1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名称。
12.电话号码:填写企业办税人员或财务主管人员的电话。
13.开始生产、经营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的日期。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编码 申报所属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企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
│业别 │ │开始生产、经营日期 │开始获利年│ 银行账号 │
│ │ │ │度 │ │
├────┴────┴────────────┼─────┼─────┤
│ 项 目 │企业会计报│自行依法调│
│ │表金额 │整金额 │
├─┬──┬─────────────────┼─────┼─────┤
│ │1 │销售(营业)收入 │ │ │
│ ├──┼─────────────────┼─────┼─────┤
│ │2 │ 其中:油公司 │ │ │
│ ├──┼─────────────────┼─────┼─────┤
│收│3 │ 承包公司 │ │ │
│ ├──┼─────────────────┼─────┼─────┤
│入│4 │ 社会服务 │ │ │
│ ├──┼─────────────────┼─────┼─────┤
│额│5 │营业外收入 │ │ │
│ ├──┼─────────────────┼─────┼─────┤
│ │6 │收入合计1+5 │ │ │
│ ├──┼─────────────────┼─────┼─────┤
│ │7 │ 其中:总公司本部收入 │ │ │
├─┼──┼─────────────────┼─────┼─────┤
│ │8 │销售(营业)成本 │ │ │
│ ├──┼─────────────────┼─────┼─────┤
│ │9 │ 其中:油公司 │ │ │
│ ├──┼─────────────────┼─────┼─────┤
│ │10 │ 承包公司 │ │ │
│ ├──┼─────────────────┼─────┼─────┤
│扣│11 │ 社会服务 │ │ │
│ ├──┼─────────────────┼─────┼─────┤
│除│12 │销售费用 │ │ │
│ ├──┼─────────────────┼─────┼─────┤
│ │13 │销售税金 │ │ │
│额├──┼─────────────────┼─────┼─────┤
│ │14 │管理费用 │ │ │
│ ├──┼─────────────────┼─────┼─────┤
│ │15 │财务费用 │ │ │
│ ├──┼─────────────────┼─────┼─────┤
│ │16 │营业外支出 │ │ │
│ ├──┼─────────────────┼─────┼─────┤
│ │17 │扣除合计8+12至16 │ │ │
│ ├──┼─────────────────┼─────┼─────┤
│ │18 │ 其中:总公司本部支出 │ │ │
│ ├──┼─────────────────┼─────┼─────┤
│应│19 │本期销售(营业)及营业外利润 │ │ │
│纳├──┼─────────────────┼─────┼─────┤
│税│20 │本期其他业务利润 │ │ │
│所├──┼─────────────────┼─────┼─────┤
│得│2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额├──┼─────────────────┼─────┼─────┤
│计│22 │本期计税所得额19+20-21 │ -- │ │
│算│ │ │ │ │
├─┼──┼─────────────────┼─────┼─────┤
│应│23 │适用税率 │ -- │ │
│纳├──┼─────────────────┼─────┼─────┤
│所│24 │应纳所得税额22×23 │ -- │ │
│得├──┼─────────────────┼─────┼─────┤
│税│25 │减免所得税额 │ -- │ │
│额├──┼─────────────────┼─────┼─────┤
│计│26 │实际应缴所得税额24-25 │ -- │ │
│算│ │ │ │ │
├─┼──┼─────────────────┼─────┼─────┤
│应│27 │适用税率 │ -- │ │
│纳├──┼─────────────────┼─────┼─────┤
│地│28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22×27 │ -- │ │
│方│ │ │ │ │
│所├──┼─────────────────┼─────┼─────┤
│得│29 │减免地方所得税额 │ -- │ │
│税│ │ │ │ │
│额├──┼─────────────────┼─────┼─────┤
│计│30 │实际应缴地方所得税额28-29 │ -- │ │
│算│ │ │ │ │
├─┼──┼─────────────────┼─────┼─────┤
│应│31 │全年实际应缴所得税额26+30 │ -- │ │
│补├──┼─────────────────┼─────┼─────┤
│退│32 │全年预缴所得税额 │ -- │ │
│所│ │ │ │ │
│得├──┼─────────────────┼─────┼─────┤
│税│33 │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 │ -- │ │
│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