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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评审记录表》的通知

  7.9 食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        □    □    □
  8 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管理
  8.1 有与出口食品加工量相适应的检验机构
和人员                     □    □    □
  8.2 检验机构有满足工作的仪器设备    □    □    □
  8.3 计量器具定期校准并保存计量证明   □    □    □
  8.4 检验半成品、成品应作记录      □    □    □
  8.5 加工过程对加工人员手、工器具定时实
施卫生监测并有记录               □    □    □
  8.6 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应加施标识     □    □    □
  9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卫生质量记录管理
  9.1 应能证明企业卫生质量的活动     □    □    □
  9.2 记录应完整、真实、规范       □    □    □
  9.3 记录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应编目、归档、
集中保存                    □    □    □

┌───────────┬────────────┬─────────┐
│    考核结果    │     通过     │   不通过   │
├───────────┴────────────┴─────────┤
│  考核组成员签名:                        │
│                                  │
│                                  │
│                                  │
│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内容为基本要求。各类出口食品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如有特殊要求的,可在有关章节后增加评审项目。
  2.表中“评审项目”各条之后的结论分为三种,对符合该项目者,在“符合”栏内打“√”,对不符合该项目者,在“不符合”栏内打“√”,如该项目不适用被评审的食品类别,则在“不适用”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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