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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机械工业部关于印发《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9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换发
  9.1 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从该产品计划实施凭出口质量许可证报验出口的日期计算。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该产品出口时,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经复查合格后换发新证。
  出口质量许可证期满后,证书由企业所在地商检局收回。
  9.2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其配方、工艺、生产条件和技术标准等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10 申证企业在申请时应申报本企业生产出口焊接材料产品的所有有关生产场点,接受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
  获证企业转移或增设出口焊接材料生产场点,应在投产前通过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向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报告,要求重新进行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
  11 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或检验单位核查属实,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批准,注销、收回其出口质量许可证,并停止该产品出口:
  1)暂停使用出口质量许可证,整顿后复查仍不合格者;
  2)擅自降低工厂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者;
  3)将出口质量许可证和标记转让其它企业使用者;
  4)考核、检测时弄虚作假者;
  5)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外商连续两次提出索赔或退货者;
  6)所在地商检局实施出口产品质量检测时,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者。
  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冒用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如有违犯者除吊销其质量许可证外,对直接责任者依照《商检法》第二十七条追究责任。
  13 参加出口质量许可证工作的各级机构、工作人员及申证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商检局颁布的关于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工作纪律(见附件3)的规定,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不公正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申诉和检举。
  14 附则
  14.1 本《细则》由国家商检局质量许可制度办公室和机械工业部出口质量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4.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焊接材料与焊割设备认可实验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1号
  电话:(0451)6335217、6336693-282
  电报:2267
  传真:(0451)6325871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吴振祥

  附件1、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证单元
  2、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文《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3、国家商检局、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国检监联字第205号文《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4、申请书填写说明及附件要求
  5、焊接材料产品抽样、封样的规定
  6、出口质量许可证收费办法
  7、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框表
  8、企业生产必须具备的设备、工装和检测仪器设备
  9、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依据的标准
  表格样张:
  1、
不合格通知书
  2、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报告
  3、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总结报告

附件1      焊接材料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请单元

  1 焊接材料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划分为七个单元
  2 申证单元的划分
  2.1 酸性碳钢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
  2.2 碱性碳钢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
  2.3 特殊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包括低合金钢焊条、不锈钢焊条、堆焊焊条、铸铁焊条、镍及镍合金焊条、铜及铜合金焊条、铝及铝合金焊条)。
  2.4 铜及铜合金焊丝为一个申证单元。
  2.5 气体保护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为一个申证单元。
  2.6 埋弧焊用焊剂为一个申证单元。
  2.7 钎焊材料为一个申证单元。

             申证单元焊接材料型号表


┌──────────┬───────────────────────┐
│   申证单元   │         型    号         │
├──────────┼───────────────────────┤
│1、酸性碳钢焊条   │E4300,E4301,E4303,E4310,E4311,E4312,E4313   │
│          │E4320,E4322,E4323,E4324,E4327,E5001,E5003   │
│          │E5010,E5011,E5014,E5023,E5024,E5027,E5024-1  │
├──────────┼───────────────────────┤
│2、碱性碳钢焊条   │E4315,E4316,E4328,E5015,E5016,E5018,E5018M  │
│          │E5028,E5048,E5015-1,E5016-1,E5018-1      │
├──────────┼───────────────────────┤
│3、特殊焊条     │低合金钢焊条                 │
│          │E5003-X,E5010-X,E5011-X,E5015-X,E5016-X    │
│          │E5018-X,E5020-X,E5027-X,E5500-X,E5503-X    │
│          │E5510-X,E5511-X,E5513-X,E5515-X,E5516-X    │
│          │E5518-X,E6000-X,E6015-X,E6016-X,E6018-X    │
│          │E7015-X,E7016-X,E7018-X,E7518-X,E8518-X    │
│          │EXX03-G,EXX10-G,EXX11-G,EXX13-G,EXX15-G    │
│          │EXX16-G,EXX18-G                │
│          ├───────────────────────┤
│          │不锈钢焊条                  │
│          │E209-XX,E219-XX,E240-XX,E307-XX,E308-XX,   │
│          │E308H-XX,E308L-XX,E308Mo-XX,E308MoL-XX,E309-XX│
│          │E309L-XX,E309Nb-XX,E309Mo-XX,E309MoL-XX,   │
│          │E310-XX,E310H-XX,E310Nb-XX,E310Mo-XX,E312-XX, │
│          │E316-XX,E316H-XX,E316L-XX,E317-XX,E317L-XX,  │
│          │E317MoCu-XX,E317MoCuL-XX,E318-XX,E318V-XX,  │
│          │E320-XX,E320LR-XX,E330-XX,E330H-XX,      │
│          │E330MoMnWNb-XX,E347-XX,E349-XX,E383-XX,E385-XX│
│          │E410-XX,E410NiMo-XX,E430-XX,E502-XX,E505-XX, │
│          │E630-XX,E16-8-2-XX,E16-25MoN-XX,E7Cr-XX,   │
│          │E7Cr-XX,E5MoV-XX,E9Mo-XX,E11MoVNi-XX,     │
│          │E11MoVNiW-XX,E2209-XX,E2553-XX        │
│          ├───────────────────────┤
│          │堆焊焊条                   │
│          │EDPXX-XX,EDRXX-XX,EDCrXX-XX,EDMnXX-XX,    │
│          │EDCrMnXX-XX,EDCrNiXX-XX,EDCoCrXX-XX,EDWXX-XX, │
│          │EDTXX-XX,EDDXX-XX,EDZXX-XX,EDZCrXX-XX     │
│          ├───────────────────────┤
│          │铸铁焊条                   │
│          │EZC,EZCQ,EZNi,EZNiFe,EZNiCu,EZNiFeCu,EZFe,EZV │
│          ├───────────────────────┤
│          │镍及镍合金焊条                │
│          │ENi-0,ENi-1,ENiCu-7,ENiCrFe-0,ENiCrFe-1    │
│          │ENiCrFe-2,ENiCrFe-3,ENiCrFe-4,ENiMo-1,    │
│          │ENiMo-3,ENiMo-7,ENiCrMo-0,ENiCrMo-1,     │
│          │ENiCrMo-2,ENiCrMo-3,ENiCrMo-4,ENiCrMo-5,   │
│          │ENiCrMo-6,ENiCrMo-7,ENiCrMo-8,ENiCrMo-9    │
│          ├───────────────────────┤
│          │铜及铜合金焊条                │
│          │TCu,TCuSi,TCuSnA,TCuSnB,TCuAl,TCuMnAl     │
│          ├───────────────────────┤
│          │铝及铝合金焊条                │
│          │TAI,TAISi,TAIMn                │
├──────────┼───────────────────────┤
│4、铜及铜合金焊丝  │HSCu,HSCuZn-1,HSCuZn-2,HSCuZn-3,HSCuZn-4   │
│          │HSCuZnNi,HSCuNi,HSCuSi,HSCuSn,HSCuAl,HSCuAlNi │
├──────────┼───────────────────────┤
│5、气体保护电弧焊用 │ER49-1,ER50-2,ER50-3,ER50-4,ER50-5,ER50-6,  │
│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ER50-7,ER55-B2,ER55-B2L,ER55-B2-MnV,ER55-B2-Mn│
│          │ER62-B3,ER62-B3L,ER55-C1,ER55-C2,ER55-C3,   │
│          │ER55-D2-Ti,ER55-D2,ER69-1,ER69-2,ER69-3,   │
│          │ER76-1,ER83-1                 │
├──────────┼───────────────────────┤
│6、埋弧焊用焊剂   │HJ30X-HXXX,HJ31X-HXXX,HJ40X-HXXX,HJ41X-HXXX, │
│          │HJ50X-HXXX,HJ51X-HXXX             │
├──────────┼───────────────────────┤
│7、钎焊材料     │铜基钎料                   │
│          │BCu60ZnSn-R,BCu58ZnFe-R,BCu91PAg,BCu89PAg,  │
│          │BCu80AgP,BCu80SnPAg,BCu92PSb,BCu86SnP     │
│          ├───────────────────────┤
│          │银基钎料                   │
│          │BAg25CuZn,BAg45CuZn,BAg50CuZn,BAg35CuZnCd,  │
│          │BAg45CuZnCd,BAg50CuZnCd            │
│          ├───────────────────────┤
│          │锡铅焊料                   │
│          │HLSn63Pb,HLSn60Pb,HLSn60PbSb,HLSn50Pb,HLSn40Pb│
│          │HLSn63PbAg,HLKSn40PbSb,HLKSn60PbSb      │
└──────────┴───────────────────────┘


附件2:     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
      关于颁发《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五日)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机械电子厅、局,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纺织工业厅、局,各检测单位:
  自1983年对出口机电产品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以来,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出口机电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使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现将经过全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后的《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有关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一律以本文为准。

附件:       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口机电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出口机电产品的信誉,增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二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含“三资”企业)的出口机电产品。《实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会同国务院有关机电产品归口部门发布。
  第三条 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负责实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以下简称质量许可证)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许可证考核办法,认可检测单位,签发和吊销质量许可证,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宜。
  产品检测工作由国家商检局和归口部门联合认可的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或者具备条件的商检局负责。
  生产厂的生产条件考核工作由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深圳、重庆等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电产品归口厅(局)(以下简称产品归口厅(局))或者检测单位会同上述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 凡生产实施质量许可证产品的工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质量许可证,未取得质量许可证的,其产品不准提供出口。特殊情况,须经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批准,方准提供出口。对实施质量许可证的机电产品出口时,所在地商检局凭质量许可证接受报验,海关凭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第二章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统一、正确的产品图纸、技术要求和检验规程。
  (二)有保证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质量所需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器具、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并能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四)对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建立文明生产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能按期完成出口任务。
  第六条 申请质量许可证的机电产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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