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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中国轻工总会关于实施出口电饭锅产品质量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说明:申请许可证的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可免做安全项目的检验,只进行性能项目的检验
  (1)获得产品认证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
  (2)通过型式认可检验且检验报告在一年有效期内。

  附表2:    出口电饭锅产品质量许可证样品抽样单

                       申请书编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地址  │         │
├──────┼────┬────┬┴───┬──┴─┬───────┤
│电    话│    │邮  编│    │主管部门│       │
├──────┼────┼────┼────┴─┬──┴─┬─────┤
│申请产品名称│    │申请规格│      │ 商标 │     │
├──────┼────┼────┼──────┼────┼─────┤
│抽样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 商标 │     │
├──────┼────┼────┼────┬─┴────┼─────┤
│ 抽样地点 │    │抽样数量│    │ 抽样基数 │     │
├──────┴───┬┴────┴────┴┬─────┴─────┤
│申证单位:     │抽样单位:      │备注:        │
│          │           │           │
│负责人:      │抽样人:       │           │
│          │           │           │
│  (申证单位公章)│     (公章)  │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注:抽样单按申证单元填写,每单元一式三份,由申证单位、直属商检局和检测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附件二:    出口电饭锅产品质量许可证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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