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我剖析,听取意见。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反思,找出领导班子特别是本人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世界观的深处进行剖析。个人总结材料形成后,印发同级领导班子和下级主要领导成员征求意见。同时,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每个成员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部,要自觉向组织交待清楚。主动讲清问题的,可以从轻处理。
(三)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在领导班子内部开展谈心活动,有话讲在当面,不搞自由主义。经过充分准备,党委(党组)集中几天时间召开会议,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对确有问题不认真进行自我批评,或者讳疾忌医、拒绝帮助的,主要领导同志和上级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
(四)认真整改,巩固成果。针对反映出的主要问题,集中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系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学习成果,促进“三讲”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在适当范围向干部、群众通报结果。
五、加强对“三讲”教育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次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作为事关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剖析自己,又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党委(党组)全体成员都要尽职尽责,严以律己,同心同德,搞好“三讲”教育。地、市以上党委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对工作进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地方各级党委(党组)要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重点抓好县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在开展教育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抓住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把这次“三讲”教育活动同对干部的深入考察、考核结合起来。对法院、检察院和执法部门的领导班子,要根据其不同职能和特点提出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不要求与党政领导班子的教育活动同步进行。在离退休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也要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安排学习。
要运用典型教育干部,广泛开展向抗洪抢险英模和其他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弘扬正气;解剖反面教材,汲取经验教训,克服歪风邪气。对于在“三讲”教育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