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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要把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部署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是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开展检察业务,推进检察改革,必须把立足点放到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公正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惩治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同时要特别强调慎重和搞准,关键是搞准。处理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惩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长期战备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加强培训,严格监督,走强化素质的精兵之路,以队伍的高素质来保持廉洁,增强效率,提高战斗力。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统一执法思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要运用邓小平理论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坚持科学态度与创造精神的辩证统一,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发展,加大检察改革力度,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牢固树立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监督的机制。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发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传统,不断完善举报、检务公开等群众路线和检察工作相结合的制度,使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坚持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改进领导方法,加大领导力度,下级人民检察院要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7、未来五年的检察业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服务效果。重点加强查办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诉讼监督工作,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薄弱的状况,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司法公正。
  8、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重点。
  --坚决打击叛国、分裂国家等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是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维护政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积极参加重点地区反恐怖专项斗争和统一行动;依法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秘密结社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借宗教之名从事民族分裂和暴力活动的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
  --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格局,始终把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围绕查办大案要案、规范办案行为、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扩大服务效果、从严管理侦查队伍,探索出一条具有检察特色的、保障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路子。在战略部署上,要增强大局观念,善于根据党和国家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查办案件主攻方向和打击重点。要把经常性的工作与集中打击、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既树立持久作战思想,又要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要围绕整顿经济秩序的工作,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走私、骗购外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件,促进打击走私、骗购外汇等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积极查办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粮食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大案要案,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对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分子,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和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争取在两年内,使批捕、起诉工作基本适应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是: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重大盗窃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走私、骗购外汇、金融诈骗、偷税抗税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等。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破坏农业生产的各种犯罪和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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