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的主要职责
(一)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库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审批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限下项目的初步设计。
(三)负责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建设政策的落实。主要包括无偿提供建库所需土地,免征各种与粮库建设相关税费,从速办理地方有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手续。
(四)负责组织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项目的招投标和施工建设。
(五)负责保证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项目建设资金不被挤占挪用。
(六)负责保证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拖延工期,由省级政府负责。
(七)负责做好本地区中央直属粮库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
(八)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如实反映本地区中央粮库建设情况。
二、中央的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储备局主要负责中央粮库建设的规划布局、选址定点及限上项目的审批;负责按时下达中央粮库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组织专家组指导建库工作;负责选聘监理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工程监理;负责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巡回检查。
双方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__________
国家粮食储备局:
_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__________
一九九八年七月 日
附件四:
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了建立中央直属储备粮库(以下简称中央直属粮库)建设项目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由项目法人对中央直属粮库建设的全过程负责,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 中央直属粮库项目的设计须聘用乙级以上设计单位,项目法人要配合设计单位做好上报中央粮库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工作,为设计单位提供项目需要的数据和资料。
第二条 中央直属粮库建设项目审批后,应当按照《
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7〕1466号)组织好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才有资格参与中央直属粮库项目的投标。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否则撤销中标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