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中有关费用问题的函

财政部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中有关费用问题的函
 (财基字〔1998〕637号 1998年9月30日)


国家粮食储备局:
  你局《关于申请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前期费用的请示》(国粮储〔1998〕15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我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你局上报的几项费用中,符合基建财务制度,可以在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概算中列支的有监理费、设计费和验收费。其他如由你局组织发生的施工检查费、项目评审费及会议费等不得在中央粮库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在国务院没有正式文件明确中央直属粮库建设资金总额之前,有关费用应按实际发生的投资额计提。
  三、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加强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8〕580号)精神,同意你局关于统一支付监理费和部分设计费的意见,但是这些费用不得事先在项目拨付款中扣留,而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概算计提,由项目单位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并统一汇到你局在建设银行总行的专户。验收费只能由项目单位直接支付,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中央粮库建设专项资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