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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以进口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为原料的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附件2
  四种商品进料加工业务批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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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批准下列公司在本批复单有效期内经营本批复单所列商品或料件┃
┃的进口业务及制成品的出口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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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公司名称:       │2.批复单编号:         ┃
┃                │  〔19  〕    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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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委托加工工厂名称:    │4.成品加工及返销截止日期:   ┃
┃                │                 ┃
┠────────────────┼─────────────────┨
┃5.进口商品名称及HS编码:  │6.进口合同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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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格等│8.单位│9.单位(│10.数量 │11.总金额(美元)┃
┃  级  │    │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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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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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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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口国(地区):     │13.进口报关口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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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出口制成品名称及HS编码:│15.出口合同号:        ┃
┃                │                 ┃
┠─────┬────┬─────┼──────┬──────────┨
┃16.规格│17.单│18.单价│19.数量 │20.总金额(美元)┃
┃等级   │位   │(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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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21.出口国(地区):     │22.出口报关口岸:       ┃
┃                │                 ┃
┠────────────────┼─────────────────┨
┃23.申请文号:        │24.审批机关签章:       ┃
┃                │                 ┃
┃                │                 ┃
┃                │25.日期: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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