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指标》的通知[失效]

  当实际负债大于人民币100亿元时,偿付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实际负债的十六分之一,两者以高者为准。
           负债总额
  2.资产负债率=------×100%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总额
  3.固定资产率=----------×100%
           资本金+资本公积
            流动资产
  4.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本年末所有者权益-上年末所有者权益
  5.所有者权益增长率=------------------×100%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
                本年利润
  6.所有者权益利润率=----------×100%
              本年初所有者权益
              承保利润
  7.保费收入利润率=--------×100%
              保费收入
              年末不良资产余额
  8.所有者权益风险率=----------×100%
               年末所有者权益
           单类资金运用形成的不良资产
  9.不良资产者=--------------×100%
             单类资金运用余额

              监管指标使用说明

  (一)非寿险业务指标
  1.自留保费指标。本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仅适用于法人机构,主要监测财产保险公司自留保费规模,指标值应小于400%。
  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保险公司最终抵御风险的能力越低。分析此指标时,当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时,应在“实收资本加公积金”项目中予以扣除。保险公司本指标值超过400%,则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应责令其通过补充资本金、减少业务量或扩大分保把指标值降到规定的幅度内。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