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增持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权益的批复
(1998年8月31日 证监国字[1998]29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予审批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的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资事的函》(侨经发[1998]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国际)向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旭兴发展有限公司60.2%的权益,该收购完成后,中旅国际通过旭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46%的权益。
二、在上述收购活动过程中,中旅国际应严格遵守境内外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在收购活动完成后,中旅国际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