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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持证单位│中文:                          │
│    ├─────────────────────────────┤
│ 名 称 │英文:                          │
├────┼─────────────────────────────┤
│ 对  │                             │
│ 外  │                             │
│ 经  │                             │
│ 营  │                             │
│ 范  │                             │
│ 围  │                             │
├────┼─────────────────────────────┤
│经营地域│                             │
│ 范围 │                             │
├────┼─────────────────────────────┤
│有效期 │      自      年  月  日至         │
│    │            年  月  日          │
├────┼─────────────────────────────┤
│    │1、持证单位凭此证办理有关手续              │
│ 注  │2、本证严禁假冒、涂改或转让               │
│ 意  │3、本证复印件未加盖外经贸部国外经济合作司或省、自治区、直│
│ 事  │  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的公章一律无效   │
│ 项  │                             │
│    │                             │
└────┴─────────────────────────────┘


附件二
        《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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