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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9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
 (1998年12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2月7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同时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和再贷款利率。现公告如下:
  一、降低存款利率。各项存款年利率平均降低0.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存款年利率由4.77%降为3.78%。调整后各档次存款利率见附表一。
  二、降低贷款利率。各项贷款年利率平均降低0.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年利率由6.93%降为6.39%。调整后各档次贷款利率见附表二。
  三、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和再贷款利率。准备金存款利率降低0.27个百分点,再贷款利率平均降低0.55个百分点。调整后准备金存款及各档次再贷款利率见附表三。
  四、中国人民银行重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各项利率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任何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高息部分,任何单位、个人、金融机构不得支付。对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各项利率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表一:
 
              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表

                            单位:年利率%

┌──────────────────┬───────────────┐
│        项目        │      利率       │
│一、活期存款            │      1.44       │
├──────────────────┼───────────────┤
│二、定期存款            │               │
│  (一)整存整取         │               │
├──────────────────┼───────────────┤
│        三个月        │       2.79       │
│        半 年        │       3.33       │
│        一 年        │       3.78       │
│        二 年        │       3.96       │
│        三 年        │       4.14       │
│        五 年        │       4.50       │
├──────────────────┼───────────────┤
│  (二)零存整取、整存      │               │
│     零取、存本取息      │               │
│   一 年            │       3.33       │
│   三 年            │       3.78       │
│   五 年            │       4.14       │
├──────────────────┼───────────────┤
│  (三)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
│                  │率打六折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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