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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国发[199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对科技重大事项的协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我国科技、教育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决定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镕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李岚清 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曾培炎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至立 教育部部长
     朱丽兰 科学技术部部长
     刘积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项怀诚 财政部部长
     陈耀邦 农业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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