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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基数大,高龄老人多。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2亿,占总人口的9.7%,并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将达到1.32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老龄问题事关国家稳定大局,已开始并将进一步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变得更加突出。对老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各地、各部门要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利用国际老年人年,开展一定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
  二、要加强对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国际老年人年的活动作为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各部门、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和老龄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主题
  “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老年人年的主题。各地要围绕这个主题,把开展国际老年人的活动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亿万老年人的积极性,为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服务。
  四、国际老年人年的活动安排
  拟开展的主要活动有:
  (一)在全国开展以敬老、爱老为主要内容的助老工程。
  (二)1998年,由中国老龄协会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开展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社会性评选表彰活动;召开第13届东北亚(中、日、韩)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研讨会。
  (三)1999年10月,由中国老龄协会负责组织在京召开一次庆祝国际老年人年会议,推动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
  (四)国际老年人年期间,由中国老龄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相应活动。要本着隆重、热烈、俭朴、求实的原则适度进行,力戒形式主义;活动重点要放在基层,面向社会,面向广大老年人。要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队伍和大、中、小学的学生积极开展向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扶老助困活动,以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表彰敬老、养老的好的家庭和个人的典型,以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要积极发挥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优势,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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