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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管理邮政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指导邮政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二)办理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邮政局设8个职能司(部、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司(部)的工作关系,综合掌握全面情况,研究邮政发展政策,指导企业管理和改革;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信息沟通、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等工作;负责局领导秘书事务和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行业管理局
  研究拟定邮政行业管理政策,起草邮政法律、法规草案,拟定部门行政规章,发布业务规章,管理全国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负责邮政国家标准用品的监制。对邮政企业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邮政服务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法制建设,负责有关合同的综合管理,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三)邮资票品管理司
  拟定邮资凭证发行和集邮业务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拟定邮资凭证选题规划和发行计划,组织邮资凭证设计图稿评议及审查,负责邮资凭证的监制与分配,管理集邮业务及邮资票品的进出口业务。负责国际间邮票资料的交换及政府间双边邮展和邮票发行事务的涉外活动。
  (四)计划财务部
  研究拟定邮政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邮政建设项目、合资合作项目,组织编制邮政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负责邮政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拟定技术体制标准和设备技术标准。负责邮政系统财务预决算、综合平衡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邮政业务资费标准与政策;研究拟定邮政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办法,管理邮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邮政系统多种经营工作。
  (五)公众服务部
  拟定邮政业务经营目标、服务质量标准、业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全国邮政业务市场预测、新业务开发,组织邮政业务的发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网络运行部
  研究拟定邮政网路组织原则并组织实施,负责邮政网络运行及技术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实施邮政网络的指挥调度。负责全国邮政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邮政工作的重大案件,处理邮政安全有关事宜。
  (七)国际合作司
  研究拟定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政府间有关邮政的涉外事宜,组织参加国际邮政组织的各项活动,管理邮政系统涉外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国际邮政业务管理;管理国际帐务中心。
  (八)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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