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科技计划集成,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五)要紧紧围绕支柱产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研究开发一批对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通过“九五”计划的实施,加强攻关、863、火炬和成果推广计划的集成,结合试点示范,组织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按照技术创新的思想进行充实、完善和集成。同时,支持地方和行业结合实际设立技术创新项目,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
(六)要大力推广一批能带动行业整体技术开发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和配套技术。重点抓好CAD应用工程、CIMS应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工业设计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工业过程控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技术等,特别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的工业智能化技术,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七)要培育和支持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技术附加值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特别是一大批有利于替代进口和改变外贸出口结构的高技术产品。着重提高计算机、集成电路、通讯设备、汽车、船舶、数控机床、消费类电子产品、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农药、生物制品及环保设备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增强企业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
(八)要围绕扩大规模效益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两项目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2000年力争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20%。通过火炬等计划的实施,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规模经济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抓好15-20个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别要强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创业服务中心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使开发区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地,成为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和技术创新的示范区。
(九)促进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星火计划的实施,以技术开发为先导,大力开拓新领域,培育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星火密集区;要抓住建材、轻工、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引导和推动乡镇企业的改造和升级。
(十)要抓好技术创新各类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企业职工素质,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企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大批善管理、会经营、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企业家;一大批跨世纪的技术开发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一大批有知识、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员;一大批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
三、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十一)加速技术创新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要与国家经济、财政、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促进技术创新的相关技术政策、税收、信贷政策、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国产化技术、技术出口政策以及其他激励创新的政策。鼓励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要结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特点,加强软科学研究。研究不同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继续加强重点产业及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战略研究,加强对技术创新实践的指导;成立“国家科委技术创新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的研究与实践,促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设立技术创新论坛,定期组织国内外多种形式的研讨会。
(十三)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要努力开拓技术创新的投资渠道,逐步形成中央、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和海外多渠道、多层次的技术创新融资体系,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
(十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积极鼓励团体和个人以专利发明、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活动。与团中央共同组织全国青年技术创新活动,设立“青年技术创新奖”。